1.报警程序
(1)有关当事人或发现者迅速向院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学校有关部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或后勤集团报告,问题严重的直接通过119电话向消防中心报告。
(2)在向上级有关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校门等待,引导消防车进入现场。
2.处置措施
(1)在消防车到来之前,组织人员撒离火场并组织师生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基础上进行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组织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现场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并实施扑救。
3.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4.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组织学生参加灭火时要量力而行,不能出现不必要的伤害。